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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外國學生簡章公告(113.06.17更正)

發佈日期:2024-09-18 發佈單位:教務處招生組
  • 本校113學年度外國學生簡章經本校113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如附件。       
  • 報名日期:秋季班 113.2.1(四)~113.4.30(六),通訊報名
                     春季班 113.9.1(日)~113.11.30(六),通訊報名
  • 申請人應於規定期限內依簡章所列表件,寄(送)達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 除宣傳、推廣及協助學生辦理來臺必要程序外,本校並未委外辦理招生事務。

重要日期
秋季班9月入學   春季班2月入學
2023年12月28日前 公告招生簡章 2023年12月28日前
2024年2月1日~4月30日止 受理報名及繳交報名相關資料 2024年9月1日至12月11日止
2024年5月6日~5月17日 各系所審查資料及口試 2024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
2024年6月7日前 放榜及寄發錄取通知書 2024年12月30日前
2024年9月 註冊入學 2025年2月

申請所需文件(共同指定繳交文件)
(1) 入學申請表乙份(附件1)。
(2) 經我駐外機構驗證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該學程之全部成績單英文本或中譯本(附中文或英文譯本並加蓋認證章戳)各乙份。
註:香港或澳門地區學歷應依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大陸地區學歷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3) 護照影本
(封面及內頁)
或國籍證明文件。
(4) 財力證明:帳戶存款金額至少美金3,000元以上(或等值其他貨幣),或獎學金證明。(請選擇以下任一種方式繳交) 
① 最近三個月內經金融機構開具之財力證明書一份。
② 存款證明非申請人帳戶者,另需附上資助者財力保證書一份(附件2)。
③ 政府、大專校院或民間機構透過提供全額獎學金之證明。
(5) 語言能力證明:本校授課語言以中文為主,申請人報名時應依各學系授課語言具備相當的語言能力,語言能力基準如下:
①中文課程:學生應具備等同於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A2(含)級以上之能力,但申請人前一學位為中文授課或前一學位主修中文並檢附相關證明者,則不在此限。
②全英語課程:學生應具備等同於英語文能力測驗(CEFR)B1(含)級以上之能力,但申請人國籍為英語系國家、在英語系國家取得前一學位或前一學位為全英語授課並檢附相關證明者則不在此限。
(6) 留學計畫書一份。
(7) 推薦信二封 。
(8) 報名費:學士班及碩士班:TWD1,500 、博士班: TWD3,000。
(9) 切結書(附件3)。
(10) 未設戶籍具結書(附件4)。
(11) 系所指定繳交資料:請於招生簡章中查詢各系所另要求繳交的文件,並依規定繳交。

錄取方式
  • 學士班及碩士班錄取方式:依招生學系書面審查結果核定。
  • 博士班錄取方式:
  • 競技運動學系博士班:資料審查佔30%,學習研究計畫書佔30%,口試佔40%,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 運動事業管理學系東南亞博士班:資料審查佔50%,口試佔50%,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學雜費收費基準
  學費 雜費 學分費   備註
學士班  35,700    178,00    1,900  
  • 第1~4年應繳全額學雜費。
  • 第5年起僅繳交雜費,學分費另計。
碩士班/博士班 35,500 17,500 0
  • 第1~2年應繳全額學雜費
  • 第3年起僅繳交雜費,但有修學分者,則應繳納全額學雜費。
運動事業管理學系東南亞博士班 35,500 17,500 0
  • 第1~2年應繳全額學雜費,第3年起僅繳交雜費,但有修學分者,則應繳納全額學雜費

學雜費退費基準
休、退學時間 學雜費及其餘各費
註冊(開學)日(不含)之前 免繳費,已收費者,全額退費
註冊(開學)日(含)之後而未逾學期1/3 學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2/3
註冊(開學)日(含)之後逾學期1/3,而未逾學期2/3 學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1/3
註冊(開學)日(含)之後逾學期2/3 所繳各費均不退還

獎學金資訊
本校訂有外國學生獎學金設置要點,成績優異學生可以申請每學期最高新臺幣60,000元之獎學金。
  • 檔案名稱
  • 2024外國學生簡章-中日版0617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2024外國學生簡章-中日版0617pdf
  • 2024外國學生簡章-中韓版0617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2024外國學生簡章-中韓版0617pdf
  • 2024外國學生簡章-中英版0617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2024外國學生簡章-中英版0617pdf
最後更新日期:2024-09-18 回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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