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9-03-20 發佈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壹、法規
學則、
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
學位論文專業符合檢核要點及
學生畢業資格審核作業要點
貳、延長修業年限
本校採學年學分制,學士班、進修學士班學生修業年限為四年,碩士班修業期限以一至四年為限;博士班修業期限以二至七年為限。學生未能於上述年限前畢業者,需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參、其他相關規定
一、畢業相關規定
學年 - 學期 |
畢業資格審核作業 |
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
數位學位證書領取使用說明 |
離校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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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
公告 |
公告 |
公告 |
各單位畢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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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
公告 |
公告 |
公告 |
各單位畢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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